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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人说梦] 举案齐眉,此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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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痴人说梦] 举案齐眉,此意难平
小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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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中将 头衔: 海归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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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6/01/19
文章: 4007

海归分: 461040

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09:38    标题: [痴人说梦] 举案齐眉,此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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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人说梦] 举案齐眉,此意难平
作者:小泡泡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红楼梦的引子里交代说,宝玉原是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石头,在天地间无所事事,终日游荡,号为神瑛侍者。而黛玉原来只是一棵小草,名为“绛珠”。神瑛侍者看那小草挺婀娜可爱的,每天顺手浇浇水。绛珠草受了甘露,渐渐幻化了人形。因为感激神瑛侍者,又无以为报,就说,如果神瑛侍者哪天下界为人,自己就也跟去,用一生的眼泪报偿他的浇灌之恩。

他们的缘分与亚当和夏娃有些不约而同。夏娃的生命来自亚当,黛玉的生命来自宝玉。与亚当夏娃不同的是,宝玉黛玉并没有在人间结合,那是因为人世间实在是一个纷繁杂乱的地方,那里有一个薛宝釵。

听上去很耳熟,好像一个三角恋。

红楼梦的引子里曾评价说,世间的小说很多都没什么意思,不过是才子佳人,加上一个小人从中捣乱,胡拼乱凑,成一个故事。 嘿,那为什么他自己又写一个才子佳人,加上一个小人从中捣乱的三角恋呢?其实他没有,红楼梦不是一个关于宝黛釵的三角恋爱故事。世人牵强附会,他也没办法。就像苏东坡的朋友佛印和尚说的,世人心中想着三角恋,看别人都是三角了。

宝钗跟宝玉是什么关系呢?是金玉良缘。她有一个金锁,上面刻着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而宝玉有一块玉,上面刻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是一对儿。可是说宝钗也一心要嫁宝玉,就不通了。

宝钗写过一首小词咏柳絮,末句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闺阁中的诗词,对于贵族小姐来说,只是闹着玩,但也偶尔寄托了各人的个性和心志。宝钗主张女孩儿家以贞静为主,女红都属次要。这句词却可以说,透露了一些宝钗的人生抱负。不过,在那个时代,女孩子又能有什么抱负呢?最大的成就,不过是嫁一个好婆家,有一个光宗耀祖的夫婿。宝玉其实不符合这样的条件。他虽然出身名门,但完全不思上进,纨绔子弟一名,一看就知道没前途。再说,贾家势大,薛家财大,两家联姻是各得其所,不能说谁高攀了谁。薛宝钗嫁入贾家,可不能算“上青云”。

嫁得最好,那当然是嫁到皇家。薛家原是住在金陵,到京城来的一个原因,是送宝钗待选皇宫才女。如果宝钗能入宫,以她的品德,才智,容貌,那贵妃之位,如囊中取物,指日可得。要说“上青云”,这才算数。可是宝钗一直没有去
参选。什么原因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皇家选秀,又不是高考,要每年都搞。他们隔个三五年才选一次,也在情理之中。红楼梦里描写的事情,从宝黛十二三岁相遇,到宝玉十七八岁成亲,也就在四五年之间。

宝钗有心机,也是她的罪状之一,有名的一段是关于她的香麝串。宝玉的姐姐是皇帝的贵妃,一次过节,她送给家里的孩子们每人一份礼物。按年龄和身份,每人不同,但宝玉和宝钗的是一样。书里并没有提到任何明示。但有人就说,这是表明想给这两个孩子赐婚。过了几天,宝钗戴了这份礼物中的香麝串。好事者评说,宝钗一直费尽心机要得到宝玉,戴这个香麝串就是要提醒贾府,赶紧给他们定亲。这可真是无稽之谈。如果贾贵妃真的要赐婚,再加上“金玉良缘”的天意,已经占尽优势,还用得着自己画蛇添足地来提醒?太小看宝钗了。

宝钗其实是一个德才貌兼备,十全十美的女子。容貌,妩媚鲜艳;才情,做诗填词堪与黛玉比肩;理家才干不输凤姐;德行更加了不得,贾府主仆上下,没有不夸赞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德行”,是指那个时代所要求的德。连“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也能做到。翻遍红楼梦,你找不到一处宝钗读书的描写,她从来不读书。虽然满腹诗书,才华横溢,但从来不彰显自己的学问。香菱,是宝钗哥哥薛蟠的小妾。她废寝忘食,苦志学诗。黛玉与湘云兴致勃勃地教她,与她谈诗论词,但宝钗从来不插话。

红楼梦里描写了三个极有管理才能的女子,凤姐,泼辣,探春,精明果敢,宝钗,含蓄周全。虽然有治家的才干,但别人要问她什么事,她是“一问摇头三不知”。有一次被委托与探春一起照应贾府家事,她心里什么事都考虑到了,却一点不露锋芒,含蓄地出出主意,事情都让探春去做。你还别说她太虚伪,那个时代的礼教就是那么虚伪。有什么理由责怪她,或者用现代观点去鄙视她呢?她只是一个谨守妇道的封建时代的女子而已。宝钗,乃是代表那时的社会美德,礼之典范。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红楼梦虽然丢失了后四十回,但宝钗最终嫁给宝玉,可以从这段曲子中看出来。他们的婚姻相当美满,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宝钗不管嫁给谁,都能做到齐眉举案,更何况嫁的是宝玉。但宝玉仍嫌美中不足,那是因为高山流水,知音何在啊!

以前未读红楼,先看评论。那评论说,宝玉黛玉是一对封建社会的叛逆者。我就以为他们俩一定屡次冲撞封建家长,被家庭唾弃,可怜巴巴。可是,事情完全不是如此。在书中,他们一直是世家大族公子小姐的模范,深受宠爱。有时候,别的贵族府第请贾府的公子小姐去做客,或者有贵宾来贾府做客,要求见一见孩子们。贾府里的女孩男孩多的很,但一般都是派宝玉,黛玉,宝钗,探春做为代表,为贾府增光。不是模范,如何在内为家长宠爱,在外为家庭增光?

书里没有描写黛玉在祖母舅母膝下承欢的细节,只有一次在舅母面前撒娇,另一次过年放鞭炮时,不禁噼啪之声,被老祖母搂在怀中。这样一个娇娇怯怯的小姐,跟“叛逆”怎么也联系不上吧?

书中曾有一段说到孩子在家里得宠的条件,一是长得好看,大人看着舒服,二是礼数周全,尊客敬长。黛玉十二三岁时,母亲去世,外祖母接她去京城。到了贾府,她先去拜见外祖母,然后去给大舅请安,大舅母留她吃饭。黛玉说,“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去拜见二舅舅,恐去迟了不恭。异日再领,望舅母容谅。”这段推辞,正是作为一个有教养的贵族小姐应当说的话。十二三岁时,你我有能耐说这样面面俱到的话么?

黛玉爱使小性儿,有时候说话刻薄。但她完全知道,对谁可以刻薄,对谁不可以。除了跟宝玉找茬儿吵架之外,有时对宝钗也出言讥诮。其他的时候都属于姐妹间打趣玩笑,并不能算刻薄。只有一例可以算得上尖酸。有一回一个比较有地位的女仆给几位太太小姐送宫花,最后送到黛玉那里。她问,是不是大家都有的?女仆回答,大家都有了,这是姑娘你的。黛玉就不高兴了,说道,“我就知道么,人家不剩下的,也不给我呀”。这是个著名的段子,黛玉多心的代表作。还有好几次,宝黛二人闹别扭,闹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人人皆知。在红楼读者心中,黛玉多心尖酸的形象,算是尘埃落定。

不过,红楼作者的水平高就高在,人物长大了,性格也跟着成熟。从第七回黛玉十二三岁时,因宫花而多心,到后来第四十五回,黛玉十五岁,心平气和,叹息又无奈地与宝钗剖析自己在贾府中的尴尬处境,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成长,懂事多了。从那以后,黛玉并没有说过什么刻薄话,也没有像小时候那样,和宝玉吵架,与宝钗更是姐妹情深,俨然是一个守礼娴静的大家闺秀。实在看不出来“叛逆”在哪里。

当然,说黛玉“叛逆”是有理由的,一是她默许甚至鼓励宝玉不要去立身扬名,跟别人讲什么处世之道,为官之道;二是她忠实于自己的感情,不理睬封建礼教,与宝玉倾心相许。但这两条理由全都站不住脚。

古代女子虽然鼓励夫君建功立业,但也时有“悔教夫婿觅封侯”的闺怨。对于黛玉来说,又有几层理由不鼓励宝玉去立身扬名。首先贾家是世袭公爵,皇亲国戚,富贵已极,还要怎样立身扬名?再说,黛玉是一个读书人的脾气,属于精神洁癖,受不得世间俗事,只愿在世外桃源,开开心心,琴瑟和谐,了此一生。这其实就是中国古代士大夫所向往的飘逸出尘的生活境界,采菊东篱,高山流水。
黛玉的悲剧,是一心追求精神境界的艺术家的悲剧。她让我想起 Don McLean 的 Stary Stary Night 中的歌词:
This world w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世间难容,纯美如你。

而宝玉则是一个追求纯美的人,凡是美的,他都喜欢,欣赏,呵护。不那么美的东西,对不起,他就不愿意理睬了。钱,不会挣,家业,不会守,官,不会做,连读书,也要挑自己愿意读的书,决不肯委屈自己一星半点,去逢迎他人,逢迎社会。真是一个典型的艺术家脾气,不为现实社会抛弃才怪。黛玉与他一模一样。这也是很多人读红楼,却不喜欢宝玉黛玉二人的一个原因。他们没有像一般小说主角那样,在故事中呼风唤雨,春风得意,反而有点窝囊。这正是不通世事的艺术家在现实生活中的写照:瞧瞧梵高的下场罢。

再说一说黛玉与宝玉的倾心相许。你若是有这个印象去读红楼梦,一定会很吃惊。尽管宝黛二人实际上感情深厚,但只要宝玉稍稍开个玩笑,暗示黛玉和自己是一对儿,黛玉就杏眼圆睁,柳眉倒竖,接着眼圈儿一红,说宝玉欺负自己,要去告状。虽然心里日思夜想,都是担心与宝玉的终身大事,但凡有人提到他们的亲事,黛玉的反应就是脸红羞愧,你说什么不正经的话,敢取笑我,我要打你。不是说黛玉是至真至纯的一个人吗?心里想的是这样,做出来的却是那样,这难道不是跟宝钗一样虚伪?但虚伪的不是黛玉宝钗,乃是那个时代的礼教。有教养的小姐,绝对不能考虑自己的婚事,像尤三姐那样自己选择夫婿,是很丢脸的。黛玉在这一点上,严守妇道,“叛逆”在何处?又怎能以今人的标准去评价古人呢?

而宝玉对于娶谁做媳妇儿的问题,从来都没有犹豫,答案就是黛玉。记得以前看过一段评论,说的是宝钗的手腕上戴着串珠, 宝玉偶然搭讪,说想看看。在宝钗褪下串珠的时候,皓腕凝霜雪,把宝玉看得呆了,想道,这个胳膊要是长在林妹妹身上,还能摸一摸。评论者说,宝玉羡慕身心健康的宝钗,黛玉那个身子骨儿,一把骨头,实在缺乏生气。言下之意,就是不够性感。娶妻如此,欲壑难平。这真是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古代男子,三妻四妾,考虑的乃是妻妾之间的供需平衡,保持体力,传宗接代。肉欲的满足,从来都不是个问题。就像你问他,饿了怎么办,吃肉还是吃饭?爱吃肉就肉,爱吃饭就饭,吃腻了还有鱼虾鸡蛋,只怕胃口不好。瞎担心什么?封建宗法社会中的男子,缺乏的是精神上的伴侣,而不是肉体上。

宝黛二人从小青梅竹马,人生观高度一致,生活中的千丝万缕都纠缠在一起,没办法分开。他们二人如是同性,就是伯牙与钟子期,既是异性,怎能不为夫妇?既然命运一定不允许他们结合,宝玉纵然是与世俗眼中十全十美的女子结缡,那也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宝钗与黛玉,是现实与理想的极致,何能二美兼得矣。

(一下子写了5篇红楼感想,就是你没看烦,我也写烦了。该干点别的,说点别的了。各位老少乡亲,多谢捧场了。 Mr. Green

作者:小泡泡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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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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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0:17    标题: 不烦不烦,这种帖子应该多上, 引用回复   

不烦不烦,这种帖子应该多上,
从小泡泡这里看到的红学博大精深,比有些人成天光盯着吃茄子要有品位多啦! Razz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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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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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1:05    标题: 分析得很客观 引用回复   

分析得很客观
喜欢时候多写写,时间久了可以整理一个专辑.而且一个人不同时期写的感想也有变化呢,关注点以及对人物事件的感受也不同,过几年看一遍就看出自己不同时期的想法,很有意思呢.主要你多写俺们才有得看啊,喜欢看!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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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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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1:25    标题: 我家泡泡评红,可以自成一家 引用回复   

我家泡泡评红,可以自成一家
作者:狼协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并不入他人窠臼,好!

最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如果肉欲的满足已经根本不是问题,比如以前,或者以后,那么两人相恋,似乎就只剩下精神上的审美。可是婚姻呢?

婚姻还有很多现实的考虑。比如黛玉就是现实考虑的牺牲品。至少她身子骨太弱啦。

还有以后。以后的人类,对于肉欲的满足,真的可以没有限制么?真的可以从心所欲么?如果不能,那又该怎么办?

作者:狼协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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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Suan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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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1:29    标题: 好!分析得SS入扣说服了偶,3个1起不讨厌了. 引用回复   

好!分析得SS入扣说服了偶,3个1起不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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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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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1:45    标题: “摸不到啊!一直没得摸”,当年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就想“你贾宝玉也有今天啊!跟老子一样,都没得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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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不到啊!一直没得摸”,当年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就想“你贾宝玉也有今天啊!跟老子一样,都没得摸。”
作者:爱因思春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摸不到啊!一直没得摸”,当年看到这一段的时候,

我就想“你贾宝玉也有今天啊!跟老子一样,都没得摸。”



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后果。

那就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我一旦见到年轻异性的白晃晃的胳膊或者大腿,马上会想起,“要能摸上一摸就好了。。”

但是,我从来没有将这个善良的意图表达出来,暗暗地藏在心里,内心深处。

因为,担心一旦表达出来之后,很可能会遭到暴力殴打。




后来,看日本电视连续剧“东京爱情故事”,那主题曲“突然发生的爱情故事”。

小田和正唱的日文歌词,

其中有一句听起来,就像是中文的“摸不到啊!一直没得摸。”



原来,古今中外的猛男都有这个相同的难处。



呵呵,,,,,Smile

作者:爱因思春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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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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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2:24    标题: 问个问题:红楼梦里好像没有提到大观园里的姐妹缠小脚的事情 引用回复   

问个问题:红楼梦里好像没有提到大观园里的姐妹缠小脚的事情
清朝应该都要缠脚吧?
为什么宝玉没有提呢?

或者我读书不求甚解,忽略了?

请泡泡老师帮我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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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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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2:32    标题: 从来就看不进去红楼梦,索性问几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引用回复   

从来就看不进去红楼梦,索性问几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曹老爷子懂儿童心理吗?让那么点小屁孩玩风花雪月类的成人游戏,合法吗?还是俺孤陋寡闻,不知道古人比今人早熟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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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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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2:35    标题: 红楼梦里好像没有提是清朝8? 引用回复   

红楼梦里好像没有提是清朝8?
海归草 写道:
问个问题:红楼梦里好像没有提到大观园里的姐妹缠小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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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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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2:54    标题: 汉族女子大规模流行裹小脚始于南宋。清朝时满族女子是禁止裹小脚的。我的问题不劳泡泡老师即搜索出答案如下: 引用回复   

汉族女子大规模流行裹小脚始于南宋。清朝时满族女子是禁止裹小脚的。我的问题不劳泡泡老师即搜索出答案如下:
作者:海归草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海归草 写道:
问个问题:红楼梦里好像没有提到大观园里的姐妹缠小脚的事情

《红楼梦》诸钗是“大脚”还是“小脚”

刘梦溪

现在一些《红楼梦》爱好者又在搜寻书中的矛盾抑或毛病了。百年红学研究的历史,鲜有研究者不知道《红》书中的诸种毛病和矛盾。我相信今人“发现”的任何矛盾,很少有前人不曾指出过的。不妨翻翻中华书局迭次再版的《红楼梦资料汇编》,其中仅话石主人的《红楼梦精义》,就一口气标出年误、月误、日误、时误、地误、物误、语误等多处。老辈红学家俞平伯先生的著作里,也多有这类问题的考证。但说也奇怪,尽管大家都看到了这些矛盾瑕疵,却丝毫不影响对这部作品的评价。而且观察红学的历史,那些善挑毛病者人们早已忘记,而能够深入阐发此大著述的底里意蕴的解红人,常常被钟情红楼者铭记在心。



问题在于,对矛盾的解释比矛盾本身更加重要。



我们无法不想起三年前仙逝的启功先生。他在1963年写过一篇特殊的文章,题目叫《读红楼梦札记》,发表在当年第3期《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上。“札记”什么呢?他说第一,这《红楼梦》写的是什么年代,作者绝不作正面交代,反而让你感到模模糊糊。例证是第一回僧道和顽石对话,先就说“朝代年纪,失落无考”,第七十八回宝玉撰《芙蓉诔》,又称“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令人莫名其糊涂。第二,启先生说,地点忽南忽北,既像南京,又像北京,当然他举出了大量你不得不信服的文本例证。第三,官制亦明亦清。第四,服饰非满非汉。第五,而且他还大海捞针奇迹般地发现了一句绝无仅有的满语,即一百十八回写莺儿端了一盘给贾母上供后撤下来的瓜果,说“这是老太太的克什”,“克什”二字就是满语“供品”的意思。当然这已经是后四十回了,其实这应该是续书非雪芹所写的一个证据。



这样的文章真是非元白老(启功字元白)不能写出。



由此可知启功先生从《红楼梦》里挑出了多少真正的大的矛盾。但他的解释是环境压迫使然,作者不得不如是。所以才叫“假作真时真亦假”。关于诸钗“脚”的问题,启先生虽然没有提及,但服饰的非满非汉一节,已透露出对这个问题的观照。时过十七年之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资深教授唐德刚先生,向1980年在威斯康辛大学召开的国际《红楼梦》研讨会,提交了一篇题为《曹雪芹的文化冲突》的论文,等于对启功先生提出的《红楼》诸问题给出一种解释,他说这是曹雪芹在满汉问题上存在着文化冲突。唐先生主要以诸钗“脚”的大小问题为例,来探讨这个这个问题。他认为曹雪芹基于文化的原因对这个问题有意回避,只是在有意无意之间似乎透露出他笔下的美人儿是小脚,而不是大脚。(参见周策纵编《首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集》第151页至第162页,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这篇论文在研讨会上格外引人瞩目。



可是我在撰写《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一书时,发现早在二十年代,红学界就开始注意这个问题了,所以我在拙著第八章“拥挤的红学世界”里,专门把“《红楼梦》中的女性是大脚还是小脚”,作为一次重要的学术论争来写。下面抄录这一节的相关文字供大家记忆研究的参考。



其实早在二十年代,就曾围绕《红楼梦》中的女性是大脚还是小脚的问题,展开过激烈的论争,唐德刚的观点,已有人先他提出过,列举的例证也基本一样。当时组织这场讨论的主要是北京的《益世报》,后来又发展到《新民报日刊》和《全民周报》,至四十年代还陆续有文章发表。这场讨论是由1929年4月14日《益世报》上发表的《红楼梦脚的研究》一文引起的。作者芙萍提出,曹雪芹对女性美的描写无微不至,惟独对诸钗的脚一项绝口不谈,因此这些女子是天足还是缠足,读者感到疑惑莫解。



他以第四十九回描写林黛玉和史湘云,一个穿着“羊皮小靴”,一个穿着“鹿皮小靴”(脂本作“麂皮”)为例,说明似乎是小脚,但又不好肯定一定是小脚,因为天足美中也有所谓“小靴小鞋”和“瘦小如刀条”的说法。第三十六回写凤姐“跐着那角门的门槛子”,第五十四回写湘云和风姐都会放炮仗,有人可能看做是大脚的证据,但芙萍认为仍说明不了问题,因为南方女性的三寸金莲,也是很活泼生动的,不能与“一步迈不开的小脚娘”相比。只有妙玉,由于是僧尼,不应该缠足。同样,惜春也必为大脚,依此,则《红楼梦》中确有大脚的证据。他的结论是:(一)在女性脚的问题上,曹雪芹有意把“真事隐去”,大说梦话。那些女性美人来自金陵,本应是小脚,但这样不合作者“满洲旗人”的身份,所以莫若不谈。(二)《红楼梦》处处讲影子,节节论真假,这个脚的疑难,正是让世人猜谜以成案,以收到“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妙用。



张笑侠不同意芙萍的解释,认为《红楼梦》中的女性是大脚,可以举出许多证据。一是第二十三回写林黛玉读《西厢》,站在地上一气看完十六出,说明林黛玉是大脚,不是小脚,否则不会有这样的工夫。二是第二十五回凤姐手持一把钢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狗杀狗,见人就要杀人”,如此勇狂,当不是“小脚娘”的笔力,因此凤姐应该是大脚。三是第二十七回宝钗扑蝶,“倒引的宝钗蹑手蹑脚的,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这一句似乎是写大脚女子。四是唱戏的女伶,张笑侠说:“我敢武断她们绝对是大脚不是小脚,因为她们的角色是小脚不好扮的。”



张笑侠的商榷文章的题目是《读红楼梦脚的研究以后》,载1925年5月29日的《益世报》。6月29日、30日和7月1日,《益世报》又披载张笑侠的文章,题目是《红楼梦的脚有了铁证》。他说一位叫王梦曾的朋友在书中找到了确证,即第三十二回袭人烦史湘云帮助她做鞋,湘云说:“只是一件,你的我才做,别人的我可不能。”袭人笑道:“又来了,我是个什么,就烦你做鞋了。实告诉你,可不是我的。你别管是谁的,横竖我领情就是了。”史湘云说:“论理,你的东西也不知烦我做了多少了,今儿我倒不做了的原故,你必定也知道。”张笑侠据此推论道:“既然史湘云说你的我才做,别人的我不能,鞋本来是宝玉的,由此处两下对照,可见袭人的脚与宝玉的脚差不多,当然是大脚无疑了。”另一条证据是一位叫陈梦陶的“旗族”朋友告诉他的,说第四十九回描写的“羊皮小靴”与“鹿皮小靴”,正是旗族中天足妇女所穿的,不能因为有个“小”字就代表小脚鞋。这后一条证据,从民俗的角度提供的,也许不无道理,但前一条,张笑侠的推论却大成问题。第三十二回是这样写的:



袭人道:“且别说顽话,正有一件事还要求你呢。”史湘云便问什么事,袭人道:“有一双鞋,抠了垫心子。我这两日身上不好,不得做,你可有工夫替我做做?”史湘云笑道:“这又奇了,你家放着这些巧人不算,还有什么针线上的,裁剪上的,怎么叫我做起来?你的活计叫谁做,谁好意思不做呢。”袭人笑道:“你又糊涂了。你难道不知道,我们这屋里的针线,是不要那些针线上的人做的。”史湘云听了,便知是宝玉的鞋了,因笑道:“既这么说,我就替你做了罢。”



可见,史湘云在答应袭人之前,已经知道鞋是宝玉的。她答应之后又说“你的我才做,别人的我可不能”,显然是一种调侃,隐藏着湘云对宝玉的感情上的微妙关系。袭人接下去解释说鞋不是她的,倒是袭人“又糊涂了”,未能理解湘云的心理活动。所以张笑侠推论袭人的脚和宝玉差不多,当然是大脚,在事实上不能成立。



《益世报》上的这次论争,如同所有红学论争一样,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红楼梦》中诸钗脚的问题,仍然是个谜,致使五十年后移居美国的唐德刚先生重又提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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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3:11    标题: 另一篇:宝钗熙凤湘云天足、晴雯尤三姐小脚 引用回复   

另一篇:宝钗熙凤湘云天足、晴雯尤三姐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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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草 写道:
汉族女子大规模流行裹小脚始于南宋。清朝时满族女子是禁止裹小脚的。我的问题不劳泡泡老师即搜索出答案如下:

红楼梦中女性是否裹脚
www.hxlsw.com | 来源:今晚报 | 张佳

  据粗略统计,《红楼梦》里可以证明女性是否裹脚的例证约有20余处。

  薛宝钗应该是“天足”,没有裹脚。因为清顺治初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还曾经悬挂在神武门内。元春先被送入宫中,作女史,后又能封为贤德妃,若非旗籍,若非天足,则不可思议。而薛宝钗也由其兄薛蟠相送“待选”入宫——“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第4回)。同理,薛家若非旗籍,宝钗若非天足,同样不可思议。

  王熙凤应该也是“天足”。因为第44回写凤姐前去捉奸,“回身把平儿先打了两下,一脚踢开门进去,也不容分说,抓着鲍二家的厮打一顿”,正如仇曾升先生所言:“一脚”就能将关紧的门踢开,又无武功,非天足为何?更为明显的 “铁证”是第11回写凤姐去宁国府天香楼看戏,“款步提衣上了楼”。俞平伯先生说这虽只寥寥七字却很本文由发布搔着痒处。用“款步提衣”来描写穿旗袍的贵妇人的行动是非常形象化的,我们无从想象在旗袍下的是一对三寸金莲。再如第25回写凤姐“手持一把明晃晃钢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狗杀狗,见人就要杀人”,她若非大脚,也不可能那样勇猛。

  晴雯是小脚。《芙蓉女儿诔》里说她“捉迷屏后,(金)莲瓣无声”就是很明显的证据。而另一有力的证据表明晴雯是“小脚”的是第70回写“晴雯只穿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红睡鞋”一词表明晴雯是缠足的。《红楼梦大辞典》云:“睡鞋:缠足女子睡觉时所穿之鞋。”《青稗类钞·服饰类》也说:‘睡鞋,缠足妇女所著以就寝者。盖非此,则行缠必弛,且借以使恶臭不外泄也。”

  湘云也没有裹脚。第31回写湘云曾经“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能穿宝玉的靴子,说明湘云的脚决不是“金莲”,第49回描写“她只爱打扮成个小子的样儿”正是对第31回的照应,理应是天足。

  尤三姐是“一对金莲”,这应该没有问题。第69回写尤三姐初见贾母, 贾母戴了眼镜,命鸳鸯琥珀:“把那孩子拉过来,我瞧瞧肉皮儿。”众人都抿嘴儿笑着,只得推她上去。贾母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更是个齐全孩子,我看比你俊些。”“揭起裙子来”正是贾母要验证尤三姐的脚是否缠得大小合适。

  虽然傻大姐的确如书中明言有“两只大脚”,但小丫头里也有小脚的。如第40回写琥珀担心刘姥姥滑倒,刘姥姥说:“不相干的,我们走熟了的,姑娘们只管走吧。可惜你们的那绣鞋,别沾脏了。”绣鞋通常是缠足女子所穿,可知琥珀等丫环也是“小脚”。

  芳官等十二个从姑苏采买来学戏的女孩子,应该是“天足”。若非天足,要扮演众多角色,实属难事。

  综上所述,《红楼梦》中女性有大脚有小脚,反映的风俗有南有北,有汉有满。仅此而论,曹雪芹的确是一位清醒的现实主义作家,《红楼梦》的确是的一部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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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3:15    标题: 泡泡笔下流露出的才情,在归网鲜有人能比。 引用回复   

泡泡笔下流露出的才情,在归网鲜有人能比。
其实,红楼梦也就是一本虚拟的小说,可能有点来自曹家的蓝本,可毕竟还是从曹雪芹头脑演绎出的东西多,而不是真实有过的人和事。就像IT白袜们写出来的那些程序。只能在内存里存在,一关机,就什么也没有了。

现在的那些“红学家”把她/他们当作真人似的来“研究”,这如同把一个本来不是问题的来当作问题研究。还居然出了那么多的成果。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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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3:38    标题: 反正那时可以娶几个老婆,为何不让钗黛为并列大老婆? 引用回复   

反正那时可以娶几个老婆,为何不让钗黛为并列大老婆?
多美好的人生啊
Laughing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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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4:14    标题: 笑倒。。。 引用回复   

笑倒。。。
爱因思春 写道:
“摸不到啊!一直没得摸”,当年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就想“你贾宝玉也有今天啊!跟老子一样,都没得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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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do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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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4:42    标题: 从来就看不进去红楼梦,索性问几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引用回复   

从来就看不进去红楼梦,索性问几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IT农民 写道:
从来就看不进去红楼梦,索性问几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哈哈~~有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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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4:54    标题: Hmm...... 引用回复   

H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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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农民 写道:
从来就看不进去红楼梦,索性问几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Hmm......

古人十三四岁就结婚生子了。。。

让我想起那个被老狼封了的Tahiti曾经骄傲地提起他们家80年代就有煤气用了。岂不知上海二三十年代就有管道煤气,抽水马桶。。。。。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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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4:56    标题: Hmm...... 引用回复   

H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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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_firefly 写道:
反正那时可以娶几个老婆,为何不让钗黛为并列大老婆?

Hmnm。。。

该罚你重读两遍。。。。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Laughing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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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7:30    标题: 一山不容二虎也! 引用回复   

一山不容二虎也!
china_firefly 写道:
反正那时可以娶几个老婆,为何不让钗黛为并列大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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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7:35    标题: 言重了 引用回复   

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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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古拉 写道:
泡泡笔下流露出的才情,在归网鲜有人能比。

不过你说的有道理,我也觉得红学有些东西是扯淡,象下面小脚大脚的问题就是,赫赫。。。 Mr. Green
但也有些东西不但有趣,而且有用,值得研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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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10-4-07 周三, 17:42    标题: 嘻嘻,我还以为是什么问题 引用回复   

嘻嘻,我还以为是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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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农民 写道:
从来就看不进去红楼梦,索性问几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原来是这个。很简单啊,人家十七八岁就结婚生子,咱们十七八岁还禁止早恋呢,怎么比?

根本上说,红楼梦不是风花雪月的小说,没有一个人在书里谈恋爱。你听说过古人在哪里谈恋爱吗?在青楼,不是红楼。 Laughing

它是一部家族兴衰血泪史,理想在现实中破灭的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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