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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C,海外离岸公司,合法避税 (z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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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游客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发信人: Greenland (gg), 信区: Investment 标 题: LLC,海外离岸公司,合法避税 发信站: Unknown Space - 未名空间 (Tue Jan 27 16:36:58 2004) WWW-POST 大家一起讨论讨论,可操作性如何。我觉得有一下几点好处,比如 创立自己的startup,美金自由流入流出国内,免去Capital gain tax. 谁有这方面经验的一起交流一下。先把我所了解的情况列一列。 LLC in Nevada State: - 无公司所得税(针对内华达州,但注意首获的US$50K利润,需征15%的美国联邦公司税) - 对公司股份无须征税 - 无特许税 - 无个人所得税 - 无须美国国税局的信息共享协议 - 没最低股本限制 - 名义上的年度费 - 最小限度的上报和公布要求 - 股东不作公共记录 - 股东,董事和工作人员无须居住在内华达及在内华达开会,甚至无须是美国公民。 - 董事无须是股东 - 内华达公司的工作人员和董事可基于公司的合法行为免除其个人责任。 - 内华达公司可以购买,控制,售出或转让其所持股份。 - 内华达公司可以发行股票用于募集资金,服务,个人财产及房地产,包括租赁和期权。 董事可以根据这些交易的价值,做出最终决定。 - 在美国开展业务需要2名董事,不开展业务需要1名董事。详细资料不出现于公共档案。 股东至少1名 海外离岸公司,以British Virgin Island为例 - 只需一名董事/股东即可成立公司。没有国籍限制,且公司法人亦可出面担任。 - 不需向BVI呈报年度税务报表。 - 最少需要1个股东,最少需要1个董事。 - 公司在BVI境外的投资所得全部免税,且资金进出没有管制,只需要缴交政府年度规费 即可。 - 董事/股东的会议可于世界任何地方举行,并且可委托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讯方式开会(如 电话,电报,传真..)。 - 董事亦可经决议案的授权,在世界各地开银行户头,来进行金融投资,而不必亲自去当 地办理。 - 由董事决定将公司各项记录如:公司帐薄记录及股东/董事名册,保留在任何 地方。而除了董事本人之外,其它人必须经董事同意才可调阅,此举将保障公司的隐密性 。 合法流动美金: 中国 甲先生 (或甲企业) 希望使用国际银行系统, 拥有外币银行账户, 以便更方便的收 取及调动外币及资金, 但一般国内银行及外资银行均不接受该等开户, 甲先生 (或甲企业 ) 可先于香港 (或其它离岸国家) 成立有限公司, 再以该海外公司身份于国内的外资银行 开设离岸账户, 或 于香港及其它国家的银行开设账户, 这些账户的特色包括不受中国银行条例监管, 可通过 亲身, 传真, 电话或互联网 管理账户. 至于炒股可以通过海外离岸公司开户。由于是境外公司,不用交capital gain。而你如果 还没绿卡的话,可以不用向美国交纳你境外的收入。许多欧洲的hedge fund,就是这样做 。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以上信息如有不实之处,欢迎大家帮我指出和补充。还有就是操作性 和cost的问题。比如不通过代理商,直接在海外建立离岸公司,需要多少开销。对F1是否可行?
作者:游客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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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LC,海外离岸公司,合法避税 (zt) -- gylwjq - (2928 Byte) 2004-2-03 周二, 06:39 (112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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