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起码有五种类型的成熟的民主制度——美、英、法/德、日以及西北欧各国。所有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本点,就是政治程序的高度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 of the political process),具体来说,是在三个关键政治领域的“制度化”,以此奠定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
第一是权力制度化。即权力的非人格化,权力由职位而设定,而不是因人而定。最高权力属于宪法。权力的合法性,是由制度来界定的。第二是政策制定的制度化。任何政策的制定,从政策建议到具体政策的形成,都要经过一个固定的、不可擅自更改的程序。固定的“游戏规则”也必然导致所谓“制衡(checks and balance)”机制的产生和巩固。第三是政治参与的制度化。这是实现民主制度最重要的一步。